关于选聘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关于选聘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一、选聘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任职资格条件
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2.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企业法务风控管理有关知识,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3.有10年以上法律风控相关工作经验,其中有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法律、审计管理、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4.50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5.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服务意识,持有 CPA、律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
6.有国企工作经验者或中共党员优先;
7.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公告发布地址:外贸集团公司官网(/)和智联招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至2024年1月3日17:30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为外贸集团公司官网/,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报名表收取邮箱scwm_hr@163.com。
3.提供相关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相关任职经历等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一律不退回,外贸集团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保密。
4.选聘总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
(三)开展能力素质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进行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后择优由外贸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四)背景调查
对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产生的人选,不具备实地考察条件的,应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背景调查,认真审核人选出生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履职经历等基本信息,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或者政治倾向、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人选就本人廉洁从业情况作出说明,填写《廉洁从业承诺书》。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出具人选党风廉洁意见。
(五)集体讨论决定
由外贸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确定选聘人选。
(六)任前公示与任职
对外贸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聘任人选由外贸集团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外贸集团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聘任手续,并将聘任文件报集团备案。
五、薪酬与考核
按照集团《集团二级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关于选聘总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
电话:028-86258435 传真:028-86258435 邮编:6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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