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集团公司举办新《公司法》修改后 企业需关注问题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9-18
近日,外贸集团公司举办了新《公司法》修改后企业需关注问题专题培训会,会议邀请司法部办公厅涉外律师人才库“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四川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成都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成都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西南)中心调解员”、成都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 “一带一路国际外国法查明(西南)中心查明员”、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和专业顾问黄滟滟主讲。
此次培训,主讲人从新《公司法》的法律溯及力角度解析了《公司法》修改后企业需关注的问题。一是讲解了新《公司法》中有利溯及原则的相关条款,主要涉及延长决议撤销之诉的最长除斥期间,简化股权对外转让流程,明确违法分红和违法减资的赔偿责任,缩短法定利润分配期限,确立同比例减资原则等条款;二是分析了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有利溯及原则,公司对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合同效力,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决议效力,公司简易合并的决议效力;三是从合同履行方面阐述了有利溯及原则,并深入分析了代持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合同,财务资助合同三类行为的新增规定;四是从空白溯及原则角度详细讲解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皖民终427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例适用新公司法加速到期规则案件”典型案例;五是解释了细化规定的溯及及适用规则,董事、高管不当谋取公司商业机会、经营限制的同类业务的责任,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界定,最具穿透力条款法人人格否认等。
会后,外贸集团总法律顾问于来江进行总结发言,对黄律师的精彩讲解表示感谢,强调了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并要求相关干部职工将新《公司法》的培训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合规水平,为推动外贸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外贸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相关职工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会。
(拟稿:李瑶)
(摄影: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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